规范对洒水车的作业时间、车速、警示音等都有了明确要求
目前,牡丹区、开发区、高新区共有洒水车47辆,洒水面积共计约635.2万㎡。其中牡丹区20辆,洒水面积196万㎡;开发区17辆,洒水面积343.3万㎡;高新区10辆,洒水面积95.9万㎡。
就市民提出的洒水车存在的问题,市城管局进行了研究和现场演示,多次协调三区环卫部门,进行认真研究,并做出调整,加大宣传力度,强化正确舆论引导;强化作业规范,严格按规定时间实施洒水作业,人工作业:第一次清扫7:00前完成,冬季或无路灯路段7:30前完成,第二次清扫15:00前完成。机械作业:上午7:30至11:30,下午1:30至5:30。
洒水作业:春夏秋冬早晨洒水在7:00前完成,下午洒水在15:00后进行,夏季气温达到35℃以上应适当增加洒水次数,冬季气温偏低时取消早晨洒水作业,上午9:00后、下午14:30后开始洒水;其他路段避开行人、车流高峰;雨天不得洒水;气温在0℃以下不洒水。
作业方式方面,无慢车道道路及车流量大、人员密集、政府机关单位、学校附近的路段提前30分钟完成洒水作业;重点路段、泥土较多路段,采取人工、机械联合作业模式,待路面达到基本干净、无浮土后再进行洒水作业,路幅较窄的道路,利用车辆前置冲洗装置实施保湿除尘,路幅较宽的道路,利用车辆后置对枪装置实施喷洒。
规范要求,作业车辆不得在作业期间大声音播放警示音、超高音鸣笛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区域环境噪音标准》等相关规定,洒水警示音量不得超过60分贝,避免扰民,主动减速避让行人,确保行车安全。洒水作业车速度≤20km/h,清扫作业车速≤10km/h,洗扫作业车速控制在8至10km/h。
菏泽市城市管理局局长王桂荣在会上说,城市洒水工作,没有一个做不好的理由!市区共有在座的35名洒水车驾驶员,每一辆洒水车都是城市的标签,每一个洒水车驾驶员都是城管的一个旗手。洒水车驾驶员要牢记规范操作,真正把自己放到“服务者”的位置上,千万别任性!
随后,对市区洒水车的所有驾驶员进行了现场培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