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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村留守儿童:伤害与被伤害的

2016-01-18 09:58:52

山东省聊城市,茌平县博平镇南关村留守儿童宋俊毅和刘冬晴的“全家福”。CFP供图(资料图片)


重庆云阳县石门乡兴柳村,10岁的留守儿童刘姗姗在倚门张望。CFP供图


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浓溪镇会战村3组的一块农田,留守儿童尹文琼给母亲端来井水解渴。CFP供图


据教育部统计,2014年义务教育阶段农村留守儿童数量达2075.42万,这一庞大的弱势群体已成为我国社会转型代价的承受者之一。他们在成长过程中面临父母缺席困境,出现了许多问题,引起社会广泛关注。


我们在浙江省、山东省、重庆市、四川省、江西省、湖南省、湖北省、河南省、山西省、甘肃省等10省(市)展开调查,以9448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龄儿童为样本,并结合教育部的统计数据,以及通过微博、报纸、网络等媒体搜索获取的239起留守儿童舆情事件,对这一群体展开全面的分析。


在我们的调查中,农村留守儿童指的是父母至少一方外出、留在户籍所在地的农村地区(乡镇或村屯)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儿童。根据调研数据,并结合国家统计数据,我们分析,当前农村留守儿童呈现出以下几个状况:


在我们调查的9448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中,有3750名学生为留守儿童,占农村儿童的39.69%,接近五分之二。从地区分布来看,在所调研的10个省(市)中,农村留守儿童比例超过平均值的省份有河南、山西、湖南、重庆和湖北,尤以河南省最多,可见农村留守儿童主要集中在中西部劳务输出大省。


虽然农村留守儿童规模巨大,但近年来总体呈下降趋势。自2009年以来,尽管流动人口数量由2.11亿人增加到2014年的2.53亿人,但农村留守儿童数量却由2224.24万下降到2075.42万,6年间下降了148.81万,其中小学阶段下降23.44万,初中阶段下降125.38万。初中段留守儿童数量下降多,与初中段在校生数下降幅度大有关。另外,农民工子女的留守率(即留守儿童数占农民工子女数的比例)也呈下降趋势。根据教育统计数据测算,留守率由2009年的69.05%下降到2014年的61.58%,下降了7.47个百分点。


从2014年农村留守儿童的绝对数量来看,小学和初中阶段人数分别为1409.53万、665.89万。农村留守儿童主要集中在小学阶段,占67.92%。但从留守儿童占全国同学段儿童的相对比例来看,二者基本接近。小学阶段农村留守儿童占小学阶段在校生人数的14.91%,初中阶段农村留守儿童占初中阶段在校生人数的15.19%。


从留守儿童占同学段农民工子女的相对比例来看,初中阶段农民工子女的留守率为66.26%,高出小学阶段6.66个百分点。也就是说孩子年龄越大,家长越倾向于让其留在家乡。


一方面,这可能与儿童年龄有关,年龄越大,生活自理能力相对较强,家长更放心将其留在家乡;另一方面,可能与孩子面临的就学升学问题有关,初中阶段的流动儿童在流入地面临异地中考、就读高中等制度障碍,导致出现了返乡就学的留守现象。


原文:农村留守儿童:伤害与被伤害的